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科学管理,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,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开展《重庆市矿产资源规划(2021-2025年)》及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《重庆市矿产资源规划(2021-2025年)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进行公告,并征求公众意见。
一、规划基本情况
重庆市矿产资源规划(2021-2025年)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。主要对全市各类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全面部署,着力协调解决资源保障、保护、开发利用等重大问题,明确布局安排和准入要求,引导资源合理配置,指导地方矿业发展。
规划内容主要包括规划目标、总体布局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、矿业绿色发展、重大工程、规划实施与管理等。
规划期为5年,规划基期2020年,目标年为2025年,展望到2035年。
二、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联系人:刘峰 联系电话:02363158357
三、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
联系人:林长城 联系电话:02381925629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兰馨大道111号(401120)
联系人:杨德敏 联系电话/传真:13667610801/02381925867
电子邮箱:570631079@qq.com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(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)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,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附件: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